通知公告

“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推荐名额及专家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20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执行工作的函”,基于2012年推荐、录取情况,我校可按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签约名额的150%即90名推荐人向留学基金委上报名单,各学院在推荐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时可按附件一名额分配情况进行选拔推荐。

 

        为保证人选质量,国家留学基金委在2013年项目选拔工作中特增加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环节。请各学院按“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要求(见附件二),组织专家成立专门评审组并指定评审组长(一个学院只能确定一名评审组长),建议各学院在评审过程中采取个人答辩和申请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核学生基本素质、科研能力、留学必要性及可行性、对相关学科建设的帮助等方面。每位申请人需有两位以上专家参与评审。评审组长将评审结论汇总如实填写在《意见表》上,各位评审专家签名。各学院3月11日前将汇总推荐名单(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列)、申请材料与填写好的《意见表》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处。研究生院培养处汇总推荐名单与申请材料,经专家评审确认学校拟推荐人选,经过校内公示后将拟推荐人选的《意见表》盖章后扫描上传至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该表将作为国家留学基金委后续专家评审录取时的重要参考,请务必认真考核填写。

 

        该通知电子版已发到各学院公派项目联系人邮箱,如有疑问,可联系培养处袁老师,65983537, 13801891839。有关“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具体信息可查看研究生院信息管理系统或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详情见附件:关于各学院“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推荐名额及专家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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